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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坑时间:2016-07-12
井道顶部空间和底坑的尺寸要求 1. 井道顶部空间,当对重完全压实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轿厢导轨长度应能提供≥ 0.1+0.035V 2 (m) 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2) 井道顶部最底部件与轿顶站人空间底平面的垂直距离≥ 1.0+0.035 V 2 (m) 。 (3) 井道顶部最底部件与固定在轿厢顶上的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距离≥ 0.3+0.035V 2 (m) 井道顶部最底部件与导靴或滚轮,钢丝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距离≥ 0.1+0.035V 2 (m) 同时,轿厢上方应有一个足够的空间,能放进一个不小于 0.5 米× 0.6 米× 0.8 米的距形体。 2. 当轿厢完全压实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 (1) 对重轨导长度应能提供一个≥ 0.1+0.035V 2 (m) 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当电梯减速度能被监控时,这个数值可以减小: V < 4m/s 时,可减少原数值的 1/2 V > 4m/s 时,可减少原数值的 2/3 无论哪种情况, 0.035V 2 的值,均不得小于 0.25 米。 (2) 底坑内应有能放进一个不小于 0.5 米× 0.6 米× 1.0 米的距形体。 (3) 底坑的底部与轿厢最低部分间的净空距离应不小于 0.5 米。该底部与导靴或滚轮、安全钳楔块、护脚板或垂直滑动门的部件间的净距离不超过 0.1 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