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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标记要求及操作说明时间:2018-05-24 电梯标记要求及操作说明一、总则所有标牌、须知、标记及操作说明应清晰易懂(必要时借助标志或符号)和具有永久性,并采用不能撕毁的耐用材料制成,设置在明显位置。应使用电梯安装所在国家的文字书写(必要时可同时使用几种文字)。 二、轿厢内15.2.1 应标出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及乘客人数(载货电梯仅标出额定载重量)。 乘客人数应依据来确定。 所用字样应为: “……kg……人” 所用字体高度不得小于: a)10mm,指文字、大写字母和数字; b)7 mm,指小写字母。 1、应标出电梯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2、轿厢的其他事项 3、停止开关的操作装置(如有)应是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加以识别,以不会出现误操作危险的方式设置。 报警开关(如有)按钮应是黄色,并标以铃形符号加以识别: 红、黄两色不应用于其他按钮。但是,这两种颜色可用于发光的“呼唤登记”信号。 4、控制装置应有明显的、易于识别其功能的标志。推荐使用以下标记: a)轿内选层按钮宜标以一2、一l、0、1、2、3等; b)再开门按钮宜标以符号: 5、在明显需要设置安全使用说明的轿厢中,应设置安全使用说明。 这些说明至少应指出: a)对于具有对接操作功能的电梯,应设有专用操作说明; b)对于装有电话或内部对讲系统的电梯,若使用方法并非简单明了的,则应设有使用说明; c)对于关闭过程始终在使用人员控制下完成的人力驱动门和动力驱动门的电梯,在使用完毕后,应将门关闭。 三、轿顶上在轿顶上应给出下列指示: a)停止装置上或其近旁应标出“停止”字样,设置在不会出现误操作危险的地方; b)检修运行开关上或其近旁应标出“正常”及“检修”字样; c)在检修按钮上或其近旁应标出运行方向; d)在栏杆上应有警示符号或须知。 四、机房及滑轮间1、在通往机房和滑轮间的门或活板门的外侧应设有包括下列简短字句的须知: “电梯驱动主机——危险 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对于活板门,应设有永久性的须知,提醒活板门的使用人员: “谨防坠落——重新关好活板门” 2、 各主开关及照明开关均应设置标注以便于区分。 在主开关断开后,某些部分仍然保持带电(如电梯之间互联及照明部分等),应使用一须知说明此情况。 3、在电梯机房内应设有详细的说明,指出电梯万一发生故障时应遵循的规程,尤其应包括手动或电动紧急操作装置和层门开锁钥匙的使用说明。 4、在电梯驱动主机上靠近盘车手轮处,应明显标出轿厢运行方向。如果手轮是不能拆卸的,则可在手轮上标出。 5、 在紧急电动运行按钮上或其近旁应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6、在滑轮间内停止装置上或其近旁,应标有“停止”字样,设置在不会有误操作危险的地方。 7、在承重梁或吊钩上应标明最大允许载荷(见6.3.7)。 五、井道1、 在井道外,检修门近旁,应设有一须知,指出: “电梯井道——危险 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2、如果手动开启的电梯层门有可能与相邻的其他门相混淆,则前者应标有“电梯”字样。 3、对于载货电梯,应在从层站装卸区域总可看见的位置上设置标志,标明额定载重量。 六、限速器应设有铭牌,标明: a)限速器制造厂名称; b)型式试验标志及其试验单位; c)已整定的动作速度。 七、底坑在停止装置上或其近旁应标出“停止”字样,设置在不会出现误操作危险的地方。 八、缓冲器除蓄能型缓冲器外,在缓冲器上应设有铭牌,标明: a)缓冲器制造厂名称; b)型式试验标志及其试验单位。 九、层站识别应设有清晰可见的指示或信号,使轿内人员知道电梯所停的层站。 十、电气识别接触器、继电器、熔断器及控制屏中电路的连接端子板均应依据线路图作出标记。熔断器的必要数据如型号、参数应标注在熔断器上或底座上或其近旁。 在使用多线连接器时,只需在连接器而不必在各导线上作出标记。 十一、层门开锁钥匙开锁钥匙上应附带一小牌,用来提醒人们注意使用此钥匙可能引起的危险。并注意在层门关闭后应确认其已经锁住。 十二、报警装置接受轿厢内发出呼救信号,起报警作用的铃或装置,应清楚地标明“电梯报警”字样.如果是多台电梯,应能辨别出正在发出呼救信号的轿厢。 十三、门锁装置应设有铭牌,标明: a)门锁装置制造厂名称; b)型式试验标志及其试验单位。 十四、安全钳应设有铭牌,标明: a)安全钳制造厂名称; b)型式试验标志及其试验单位。 十五、群控电梯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和(或)滑轮间,则每部电梯的所有部件都应用相同的数字或字母加以区分(电梯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开关等)。 为便于维护,在轿顶、底坑或其他需要的地方也应标有同样的符号。 十六、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应设有铭牌,标明: a)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制造厂名称; b)型式试验标志及试验单位; c)已整定的动作速度。 上一篇电梯检验、记录与维护下一篇电梯曳引机(驱动主机) |